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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新增3人染疫,累计27例!其中一人居渔政楼
以上病例均在集中管理的密切接触者中检测发现。
曾赴南屏前山指定区域
入澳须医观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9日晚上9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十二村成丰园东11号、南屏广昌社区东豆街5号、前山金福广场12栋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在入境时或其他须出示时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离开当地21天内出现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