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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新增3人染疫,累计27例!其中一人居渔政楼

澳門日報 2022-07-23


珠海新增三例新冠感染个案
包括一例确诊
两例无症状感染
其中一人居住情侣中路渔政楼



今日上午9时至晚上9时,珠海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目前累计确诊病例24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新增病例具体情况为:
病例25:女,33岁,家住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45号渔政楼。经组织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经初步排查,该病例主要活动轨迹涉及:香洲区情侣中路345号渔政楼、珠海拜瑞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病例26:女,25岁,家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将军山榕园。经组织专家会诊,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经初步排查,该病例主要活动轨迹涉及:香洲区南屏镇将军山榕园
病例27:男,41岁,家住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广生村河排街。经组织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经初步排查,该病例主要活动轨迹涉及:香洲区南屏镇广生村河排街

以上病例均在集中管理的密切接触者中检测发现。



曾赴南屏前山指定区域

入澳须医观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9日晚上9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十二村成丰园东11号、南屏广昌社区东豆街5号、前山金福广场12栋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在入境时或其他须出示时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离开当地21天内出现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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